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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是伴随着我国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孕生出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纵观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可以看出,近几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在我国发展较快。2017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及,规范农民合作社的建设仍需加强,积极发展"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即生产、供销、信用三者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对"三品一标"的申请。这些举措都体现出当前我国对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LN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起源于1990年,作为农业主要产区之一,研究LN地区农民合作社具有解剖麻雀之功效,该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经验和不足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适用性。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委员会发布的《LN地区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评选工作的通知》,专家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打分体系,对于达到标准的农民合作社,授予地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并对这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促进其更快发展,并通过其示范效应带动其它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本研究以集体行动理论、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论、企业成长理论、合作经济理论为基础,首先对LN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整体情况进行概述,分析LN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特征,并以2015年评选出的193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样本,对LN地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概况进行分析总结出LN地区农民合作社具有规模以中小型为主、服务范围广和以产业为依托,实行品牌化建设的发展特征。将LN地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与该地区一般农民合作社,从规模状况、商标注册与质量认证情况、开展服务情况、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实地调研,对评选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走访,选出三家典型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案例分析。研究发现,虽然LN地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发展水平上相较于一般农民合作社高,但起到的示范带动效应不强,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发展不均衡,经营状况存在较大差异;综合实力较弱,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品牌意识薄弱,品牌推广不到位;技术人才匮乏,缺乏专业管理能力;内部管理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并从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对LN地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以下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一是向典型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学习,缩小示范社差距;二是提高综合发展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四是加强人才培训,培养专业化管理能力;五是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