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镇住房保障问题关系民生,决定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完全依靠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不存在市场配置的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镇住房制度进行改革,政府干预力度大幅降低,市场配置这只“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促使我国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呈现多元化趋势。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起步较晚,如何处理好政府宏观调控等保障职能与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之间的关系,构建切实符合我国国情、高效公平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成为法学界尤其是经济法学界亟待探讨和规范的问题。文章试图在经济法视阈下,以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保障和市场配置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为视角,首先运用定性分析法诠释城镇住房保障的经济法内涵与外延,厘清各方法律关系及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其次,采用实证分析法对我国城镇住房保障现行立法进行梳理,结合国内相关文献资料与我国在探索与改革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剖析归纳现行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通过查阅国外相关文献资料,运用比较研究法与文献研究法总结国外关于住房保障立法实践的成功经验及适合于我国实际情况的有益做法,最终提出完善我国城镇住房保障的法制化路径。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现行立法却仍然停留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层面,结合十八大报告关于“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文章从追求实质正义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法基本价值出发,将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加强二者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互动关系,通过健全城镇住房保障法律体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拓宽保障房投融资渠道和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以完善我国城镇住房保障法律规范体系。文章积极吸收域外国家和地区立法实践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于如何健全城镇住房保障法律体系提出些许建议,希望能够通过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切实满足有住房困难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主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房保障的公平、效率与秩序,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