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内战结束到20世纪3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美国迈入了快速城市化发展时期,随之产生的是一系列的城市社会问题。酒馆,作为典型的城市公共空间之一,因其公共性和开放性,是美国城市社会问题表现最为集中的地方之一,也是最能体现美国社会风貌的场所之一。我们将重点考察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的颁布为分割点的两个阶段中,处于不同社会环境背景与法律规范下的酒馆,在空间陈设、经营方式、社会地位和所起到的社会作用等方面的流变与不同特征。同时,我们也将结合酒馆从业者、工人阶层、移民、黑人和妇女等社会群体或出于政治地位诉求,或出于经济利益追求在酒馆中所开展的各类社会活动的情况,以此论证酒馆,这一城市公共空间的“存废”与市民活动之间的紧密关系。自18世纪初,美国就一直存在着禁酒呼声。内战前,以宗教布道、道德规劝为主要手段的禁酒组织较为活跃,如华盛顿戒酒协会、美国禁酒联盟等。内战期间,废除奴隶制成为改革者们的集中关注点,禁酒活动暂时偃旗息鼓。内战后,农业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美国酿酒业与酒馆经营行业再次兴盛,与之伴随的是以禁酒党的成立为开端的长期酒馆斗争运动。在全国禁酒令颁布前,以酒馆经营者、德国和爱尔兰移民以及黑人为代表的市民在酒馆空间中,开展了以酒馆为据点的政治诉求活动,引起社会反酒馆浪潮;而调酒师等酒馆从业人员则力图通过规范酒馆经营来平息反酒馆呼声。围绕酒馆所发生的腐败、暴力事件,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反酒馆联盟等内战后新成立的禁酒组织,展开了同内战前不同的积极斗争方式;与此同时,拥有“地方自决权”的美国各州政府对酒馆开展立法与整改活动。这些都显示了在特殊时期下,美国社会各方在酒馆存废问题上的不同态度与应对方法。全国禁酒令颁布后,地下酒馆的猖獗、酒馆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直至市民公开对抗禁酒令,要求恢复酒馆合法性,这些现象则进一步体现了市民活动对酒馆行业兴衰的巨大影响力。最后,对比禁酒令颁布前后,酒馆的不同“经营”状态,显示了在国家城市建设过程中,仅凭全面的禁止性律法来直接规定某一行业的生存状态,往往有所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