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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作为一种起源于西方20世纪70年代的警务新思维、新观念,目前已经成为现代警务学界的热点。就其实际的推动情况来看,牵涉到许多层面,而以往我们比较多的关注社区警务的外部社会环境的研究,而对社区警务理念下的警察组织问题研究较少。社区警务战略的实施不仅涉及到与警察组织外部环境如社区环境、居民的关系,警察组织内部的体制及警务人员态度的优劣也社区警务成功的关键。本文尝试对社区警务中的警察组织变革问题进行初探。 从社区警务的本质理念来看,社区警务是一种主张警民之间建立“同伙”关系的新哲学及组织策略。着重于组织的分权化、决策时提供由下而上的沟通、授权基层、扩大其自主权等整体组织与管理的结构改变。对应的,社区警务模式下的警察组织结构与管理型态应按照强化沟通、分权、自主性及社区导向的服务系统等原则做系统性的变化。而我国传统专业化的警察组织是以准军事化及层级节制为导向而形成的金字塔型组织。决策权威集中化,强调统一指挥,单一权威的原则,其对于警察角色功能长期以来已经定位在刑事案件侦查绩效的基础的上,并造成了重刑事案件轻服务的价值观。然而警察无法独立控制犯罪、解决犯罪问题的困境已十分明显,其已无法适应新时期的社会环境特点。 从我国社区警务实践现状来看,其实施过程的方方面面都受到旧有警务组织僵化体制的束缚,产生了方方面面的问题。如领导缺乏重视、警察组织内部分工过细,层次过多、科层组织文化束缚严重、协调分工不良、基层民警素质不佳、没有工作积极性等问题。 要解决如上问题,保证社区警务战略的推进,就要按照社区警务理念对警察组织通过扁平化设计,强化沟通、分权、自主性等手段进行系统性的变革,创建新型警务组织体系。在扁平化警察组织结构的实施过程中还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发挥领导的作用 社区警务要求改变旧的领导哲学及其对全体警察部门的管理方式,要求领导必须从控制者向帮助者的角色过渡。同时要将社区警务的观念深植基层民警,改变过去由上而下的指挥体系,建立理想的由上而下及由下而上的整合途径。 29<WP=35>吉林大学 MPA 学位论文2、提倡参与管理社区警务的目的在于通过警民接触以提升服务质量,基层民警除成为政府政策的执行者外,也是群众对政府评价反馈的直接接收者。而实施参与管理可以让决策者有更快速度、更直接及更广泛的信息来源,从而减小决策基础的偏差。3、合理授权社区警务在执行策略方面,在组织结构上通过分权式地将警力固定且长期的部署到基层各社区,目的即在于与社区群众增加联络接触,有效解决社区问题;此外,管理上还配合水平式的结构而采取授权基层的方式以增加基层民警自主性,使民警具有高度的裁量权,提升其工作成就感及工作满意度。4、促进沟通政府组织中的“报喜不报忧”文化,使沟通的正确度或客观性更受怀疑。具体到社区基层民警,其所传送的信息大多只到直属主管。组织分权化、扁平化的改变,更能使社区警察与主管之间产生积极的互动。此外,社区警务的进程中还需要对社区警务人员执行态度等动态行为层面进行分析,通过提升社区民警的工作满足度、加强组织承诺等手段激励社区民警参社区警务的工作积极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社区民警付出与回报的公平性社区民警的付出与其所受待遇的公平性,是激励其作为执行者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当前,中国基层社区民警的付出与所得严重不对称,造成了当前警察队伍尤其是基层民警的士气低落,效率地下的状况普遍存在。2、提升社区民警的工作满足度“激励”是决定工作满足度的决定性因素。通过提高基层社区民警薪水、以及福利、工作场所的环境等方面的改善都是激励的重要手段。3、加强组织承诺组织承诺指的是成员长期以来对组织目标的认同与情感。过去警察机关往往强调其作为国家的强力机关以执法者的角色,而忽视了其服务型的一面。而以社区警务改革为标志的警务新理念强调警察组织服务性的一面提出“执法为民”,其实就是一种组织目标的转变。这种新理念的提出较易得到广大群众和警察的认同,从而增强基层民警对于组织的承诺,提升其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