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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系统阐述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反思部分德育问题研究中的方法论根基,以期实现摒除存在于这些研究中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目的。具体地说,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与论述:第一部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来源与理论实质。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是唯物辩证法的主要理论来源。能动的辩证法思想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特点。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命题集中体现了其辩证法思想。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以虚幻的“绝对精神”为本体,因此它颠倒了人与世界的关系。费尔巴哈哲学的重要贡献在于确立了理解世界的“感性——对象性”原则,然而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在总体上仍是局限于直观思维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在理论实质上是关于事物发展的逻辑的理论表达。它以“现实事物”为本体。它通过将“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扬弃为“现实事物”的辩证运动实现了在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唯物辩证法是实现了唯物主义一元论与能动的辩证法思想的有机统一的“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第二部分,作为思维方式的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作为世界观的唯物辩证法的自觉运用就转化为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发展的思想、联系的思想、转化的思想、过程的思想是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对于“形而上学”概念人们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即在近似于“哲学”的同义语或代名词的意义上和在与辩证法的思维方式相对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意义上使用。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非过程的永恒存在思想和无转化的非此即彼思想。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主要适用于日常生活和知性科学研究。第三部分,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与对德育对象的理解。这部分阐述了四个问题。其一,在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看来,德育对象的存在就是德育对象的现实生活过程。把握德育对象的历史性存在需要用马克思恩格斯所要求的“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其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维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思维。以人本主义的“是”与“应该”的“二分”逻辑去把握德育对象的存在,必然导致德育对象的存在的二元分裂。其三,从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出发,对马克思哲学中的实践和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应以历史性原则为前提。某些道德教育理论中的“人→主体性→德育对象的主体性”研究模式不但运用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反对的从“观念”出发的考察方法,而且也必将导致“撇开历史的进程”的抽象人性理论。其四,在直观思维中,教育者的“价值引导”和德育对象的“自主建构”是非此即彼与互不相容的对立关系;而在辩证思维中,二者是相互生成、相互转化的统一关系。第四部分,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与对德育发展的理解。当前学界对“德育发展”问题的理解主要集中于类似“发展经济学”的层面,研究如何实现德育在观念、体制、内容、手段、物质保障体系、管理与评价等方面的“现代化”问题是其关注的核心。唯物辩证法视阈下的德育发展问题其实质是德育目的(德育目标)的实现问题。由于没有德育对象之德性的提高德育发展便无从谈起,因此,德育发展的本体是德育对象。从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出发,德育发展的逻辑表现为一个容含德育理想与德育现实的辩证统一和认识德育对象与改造德育对象的辩证统一为必要环节的“内在超越”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