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女性主义法学产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是从批判法学研究中分离出来的新思潮,是女性主义与法学相结合的产物。其主要目标是争取两性的平等,揭示女性在法律领域中遭受的压迫,注重法律体制对女性权益公正的构建,批判父权制下的二元论观点,重视女性的话语权。女性主义法学不仅丰富了法学理论也拓宽了人们研究问题的视角,更在立法、司法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女性主义法学在中国的影响,文章以四部分来写。第一部分是,通过分析女性主义法学产生的社会背景、思想基础及主要特征,来了解女性主义法学的主要目标,即为女性争取同等的权利,强调实质上的平等,重视立法上的改革。第二部分是,通过对女性主义法学讨论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认为性别歧视问题是不同于其他歧视的,因为性别歧视是以性别为基础的,而对性别的区分是与生俱来的,所以性别歧视的存在绝对是不公正的;而针对女性暴力的婚内强奸和家庭暴力等严重影响女性身心健康的暴力行为,却没有得到更高的关注;在麦金农提出性骚扰概念之后,虽然当时并没有得到认可,之后性骚扰被许多国家在法律上确立,明确了违反性骚扰的处罚措施;反淫秽色情品派女性主义认为淫秽色情品是压迫女性的工具,反检查制度派女性主义认为如果禁止发行淫秽出版物会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第三部分是,通过分析女性主义法学研究方法中的意识觉醒法、提出女性问题法、实际推理法和社会性别分析法,进而了解每一种研究方法的价值,最后讨论我国法学研究中引入社会性别分析视角的意义。第四部分是,在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问题基础之上,以女性主义法学的研究方法为手段,探讨女性主义法学在我国的影响。首先讨论的是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即女性能够自觉女性履行社会赋予责任和义务,有自己独特的对待事物的看法,自由的支配自身的一切活动而不受干扰,然后讨论女性权利的被忽视,建议对现行制度进行改良,注重女性权利的实质平等,并落实在司法实践中。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但这些问题又不完全同于西方女性存在的问题,因此可以在吸收女性主义法学的理论和立法成果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完善我国现行的女性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