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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正常汉字鉴定标准的系统研究。目前,在我国笔迹鉴定实践中,经验法则仍是笔迹鉴定的主导方法,与笔迹鉴定有关的技术标准几乎没有。而客观技术标准是司法鉴定的生命线,鉴定没有客观标准,鉴定结论就没有科学性可言,其证据效力就会大打折扣。缺乏技术标准已成为制约笔迹鉴定学发展的瓶颈。我国笔迹鉴定对象以汉字为主,制定汉字笔迹鉴定的标准是当前笔迹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汉字笔迹鉴定的对象包括了正常汉字笔迹、伪装汉字笔迹和受客观条件影响变化的汉字笔迹。后两种汉字笔迹由于受到主客观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其笔迹特征和书写习惯体系很难正确把握,而正常汉字笔迹因书写正常,所表现出来的笔迹特征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所以研究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就成为了研究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基石。本文在吸取前辈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在鉴定机构的实践经验,对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体系进行了梳理和论证,并尝试性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能为实践工作者提供指导意义。本文一共分为四章,三万八千余字。第一章为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概述,包括汉字笔迹鉴定的对象范围与鉴定的标准化、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含义、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理论阐释。在本章中,重点论述了正常汉字鉴定标准的含义、内容、原则和价值,提出了“制定汉字笔迹鉴定标准是科学和法律发展的必然趋势”、“研究正常汉字鉴定标准是研究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切入点”,“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应是相对标准,而不是绝对标准”等观点。第二章为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理论组成体系,包括正常汉字笔迹鉴定对象的规范和标准、正常汉字笔迹特征的标准、正常汉字笔迹特征分类与命名的标准、正常汉字笔迹特征鉴定价值的标准和正常汉字笔迹鉴定结论的标准。本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理论性最强的部分,主要阐述了作为笔迹鉴定对象的检材和样本所必须具备的最低条件;正常汉字笔迹特征的本质和范围界定;正常汉字笔迹特征分类与命名的意义、原则和体系;正常汉字笔迹特征鉴定价值的一般规律和运用评断方法;正常汉字笔迹鉴定结论的构成要件以及一般标准和特殊标准。其中有学术价值的观点有“正常汉字检材笔迹的最低标准要按照肯定结论和否定结论作出划分,在规定具体标准时要考虑到鉴定实践的需要”;“从制定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角度来对笔迹特征进行分类和命名时要排除掉书面语言特征”;“正常汉字笔迹特征的鉴定价值与笔迹特征在人群中的出现率、精细隐蔽程度、难易复杂程度和稳定程度成正比或反比关系”;“制定正常汉字笔迹鉴定结论标准时可借鉴外国的相关标准,划分出更多的结论种类,而不是仅有肯定与否定两种”。第三章为正常汉字笔迹鉴定的方法标准。方法是实现行为目标的重要保证,行为的方式、方法不正确、不先进,行为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本章包括正常汉字笔迹鉴定的技术方法、思维方法以及发现、确定、记录、标示、评断正常汉字笔迹特征的方法标准。其中,计算机自动化检验成为汉字笔迹鉴定的发展趋势。第四章为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制定,包括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特点、制定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重点难点、制定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一般方法、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组织、制定与实施、正常汉字笔迹鉴定的标准纲要。正常汉字笔迹鉴定的标准纲要一节是对前三章核心内容的一个提炼,试探性的制定了一个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体系,希望能对我国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制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总之,正常汉字笔迹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但是我们相信,只要笔迹鉴定界、司法界人士共同努力参与,并通过鉴定实践进行反复检验、修正,这一目标终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