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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立小学有组织的家校合作肇始于1952年颁布的《小学暂行章程》(草案)——该章程明确提出小学应成立家长委员会。美国有组织的家校合作可追溯到1897年成立的全国母亲代表大会,后发展成家长教师联合会,经历了120多年的历史已经发展成熟并形成特色。本研究以建构主义为视角对中国公立小学与美国公立小学的家校合作进行比较分析,重点探究中美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异同点,分析中美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典型问题,在建构主义视角层面提出家校合作的有效策略。
本研究运用文献梳理法、实物资料整理法、参与式观察法、深度访谈法进行中美实例考察,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案例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比较分析中国与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基本情况。美国在家校合作方面起步早,发展成熟,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家校合作体系;中国家校合作起步较晚,尚处在摸索阶段。通过对比分析,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与美国公立小学在家校合作主体、频次、内容、方式、组织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主体的成员主要是教师与家长,主体地位是教师主导、家长配合,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主体的成员是家长、教师、社区,主体地位是平等、合作、互助;第二,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合作频次多但是缺乏正式的合作机会,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频次适中但较为正式、规范;第三,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内容聚焦于作业辅导,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内容着眼于学业发展;第四,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方式较为单一,且停留在应付学校指派的任务,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形式多样、聚焦学生全面发展;第五,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组织主要职责是上传下达,几乎没有自主权,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策划组织,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本研究从建构主义视角的三个维度——环境对个体的影响、协作学习、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出发,以家长会、作业辅导、课外活动为实例对中美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合作载体、合作内容与合作平台进行探析,提出家校合作载体应充分彰显合作环境的重要作用,家校合作内容应注重培育基于学习共同体的协作学习,家校合作平台应助力构建“学生与社会联系”的多元环境。
从家校合作的价值层面分析,中美公立小学家长皆高度认同家校合作的重要意义,它有助于促进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主动合作建构新知识。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应建立协作学习的环境、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优化家校合作的内容。
本研究运用文献梳理法、实物资料整理法、参与式观察法、深度访谈法进行中美实例考察,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案例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比较分析中国与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基本情况。美国在家校合作方面起步早,发展成熟,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家校合作体系;中国家校合作起步较晚,尚处在摸索阶段。通过对比分析,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与美国公立小学在家校合作主体、频次、内容、方式、组织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主体的成员主要是教师与家长,主体地位是教师主导、家长配合,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主体的成员是家长、教师、社区,主体地位是平等、合作、互助;第二,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合作频次多但是缺乏正式的合作机会,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频次适中但较为正式、规范;第三,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内容聚焦于作业辅导,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内容着眼于学业发展;第四,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方式较为单一,且停留在应付学校指派的任务,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形式多样、聚焦学生全面发展;第五,中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组织主要职责是上传下达,几乎没有自主权,美国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策划组织,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本研究从建构主义视角的三个维度——环境对个体的影响、协作学习、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出发,以家长会、作业辅导、课外活动为实例对中美公立小学家校合作的合作载体、合作内容与合作平台进行探析,提出家校合作载体应充分彰显合作环境的重要作用,家校合作内容应注重培育基于学习共同体的协作学习,家校合作平台应助力构建“学生与社会联系”的多元环境。
从家校合作的价值层面分析,中美公立小学家长皆高度认同家校合作的重要意义,它有助于促进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主动合作建构新知识。公立小学家校合作应建立协作学习的环境、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优化家校合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