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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是企业承担业务经营风险和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商业银行资本具有承担风险、吸收损失、抵御意外冲击及保障存款人利益的特殊作用,为此资本监管成为全球银行业审慎监管的核心。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的全球金融危机表明,银行资本监管在维护宏微观金融体系稳健性方面极端重要,但也凸现出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不完备性”和“监管套利”问题,在此以后的资本监管制度改革的范围和力度之大史无前例。如何加强和改进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以降低金融体系风险日益成为监管当局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确立合理有效、动态适度的资本监管标准是实现有效资本监管的前提。本论文由此出发,在评析现有资本监管理论不足的基础上,基于风险的视角,提出我国监管当局应随时关注银行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的变化,分析其成因和影响,实施动态的资本监管。而银行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的变化,是银行与储蓄者、银行与借款人、银行与银行、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博弈以及受经济周期的影响所共同决定的,以此初步构建了一个动态有效的资本监管的理论分析范式。进一步探讨了全球资本监管大变革的背景下,我国银行业风险演变中的资本监管改进方向,认为现代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演进将呈现新的特征,即从微观审慎监管转变为宏微观审慎监管并举,从传统风险监管转变为并表监管,从规则导向的监管转变为激励相容,以及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接下来,本论文从宏微观两个维度出发,分别选取当前宏观审慎监管领域的两个研究难点——资本套利和逆周期资本监管问题,以及微观审慎监管领域的两个研究难点——资本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和最适资本充足率问题,分别展开论证或实证检验,力求在资本监管研究难点领域取得一些突破。 监管资本套利一直影响着资本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本论文结合我国现状,探讨了监管资本套利的一般模式和我国的套利渠道以及正负效应。认为监管资本标准若不能反映银行面临的真实风险,就会被监管资本套利活动逐渐扭曲。资本套利的负外部性增大了监管追踪的难度,影响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加了系统性金融风险水平,削弱了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加大了社会成本。本论文针对负外部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提出了七项监管措施。逆周期资本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但大多数国家仍在实践中,我国尚未启动。本论文借鉴巴塞尔委员会推荐的模型,对我国广义信贷余额/GDP、修正后的社会融资余额/GDP作为逆周期资本缓冲指标的适用性进行了检验,认为二者测度的逆周期资本缓冲计提结果基本一致,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但需要结合狭义信贷增长、宏观经济景气“一致性”指数等来审慎确定资本缓冲的计提时点。关于资本监管制度约束下对商业银行资本与风险调整行为的影响问题,一直为理论界与业界所关注。本论文基于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最新数据,对我国上市银行在不同时期、不同监管资本压力下的资本变动与风险变动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在2004年6月至2009年底期间,资本监管的实施,促使资本不足的银行大幅度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的作用尚不明显。2010年以来,随着资本监管“硬约束”以及配套的激励惩罚措施的落实,资本监管产生了显著效果,但对银行的风险行为约束作用尚未达到预期,需要充分考虑不同时期、不同银行对资本监管制度的敏感性差异而实施差异化、动态的资本监管。资本监管制度约束下,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一个最适的资本缓冲水平或资本充足率?本论文运用存货管理中的(s,S)策略,利用46家我国商业银行数据,研究检验资本监管约束下的各类银行最适资本缓冲,发现模型对股份制银行的资本配置行为模拟最佳,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地方中小商业银行降低资本缓冲的动机并不明显,且地方中小商业银行的整体资本缓冲水平不尽合理,这些实证发现能够使研究具有特殊的实用价值。最后,本论文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