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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权,是政府从事社会经济事务的责任和权力,它规定了各级政府承担社会经济事务的性质和范围。政府事权,尤其是交叉事权的明确界定,不仅是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依据,政府间收入划分及转移支付的重要基础,是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而且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在理论上,政府事权是财税管理理论中的基础和前沿问题,事权划分的理论研究可以有力地推动财政分权等相关理论的发展。本文在分析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交叉事权划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交叉事权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优化配置的问题。针对以往的研究偏重定性分析的情况,论文引入定量的分析方法,将政府间的交叉事权看成中央政府在该事权领域的分权问题,建立交叉事权的委托代理和投入产出模型;通过对模型进行分析,为交叉事权的划分提供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建立合理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最后,论文对文章的全篇进行总结,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研究方向。在委托代理模型中,本文改进了传统模型的假设条件,考虑委托代理双方对自然状态预期不一致的状况,用概率约束条件代替参与约束,使模型更符合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现实背景。通过对模型进行分析得出,对于交叉事权,中央政府在分权的过程中,应加强同地方政府间的沟通,以形成对问题相对一致的预期。论文还建立了委托代理的监督激励模型:通过对地方政府的行动结果进行观察,推测地方政府行为的条件期望,进行事后监督,进而作为设计激励合同的依据,实现监督和激励的结合。在对模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激励应建立在地方政府产出的基础上,并要考虑自然环境对产出的影响。在投入产出模型中,论文采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形式,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为投入变量,通过寻求供应量最大化的条件求得最佳的分权系数,作为交叉事权划分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