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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内容,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公民参政议政,被人民群众寄予厚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使得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服务型政府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使得政府电子政务平台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渠道,尤其是各级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可以说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当前,各级政府在渐渐认识到利用网络发布动态信息的重要性后,纷纷加强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作,以达到更好地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与人民群众进行信息互动,开展各类服务等目的。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县级政府做出,直接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大多数由县级政府提供,县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笔者通过对甘肃省部分市州、县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结果进行分析,发现地方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普遍问题: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不懂不会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相关保障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务平台建设不规范;四是公开目录编制不科学,内容设置不合理;五是政府网站建设不合理,信息资源共享不足。为解决上述问题,经借鉴电子政务起步较早的国家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笔者对甘肃省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研究,针对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通过加强其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科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建立适合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在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落到实处,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的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