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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为保持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提高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日益加大,然而我国分税制改革在加强中央政府的财权以及宏观调控能力的同时,也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失衡,直接导致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陷入了债务困境,为了规避《预算法》的约束,地方政府设立了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变相融资。次贷危机发生后,2009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且代办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债券的合法地位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承认,与此同时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在次贷危机期间也得到了井喷式的发展.2011年我国开始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自行偿还本息,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该政策继续推行和完善。 然而,2010年以来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城投债违约事件层出不穷。地方债务为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适当的债务规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地方政府在保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应该保持地方债务的适度规模。 本文从分析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原因入手,介绍了地方政府债务的组成、梳理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历程、总结了地方政府债务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且以安徽省政府为例采用KMV模型定量分析债务规模的可行量,同时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推算必要量,以可行量和必要量确定了安徽省政府未来期间的适度债务规模,以期为我国其他省市地方政府债务适度规模测算提供一种思路。本文的最后结合我国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普遍超过可行量的实际情况,为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