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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它已经成为各国管理行政事务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措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行政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日益广泛,一部统一的行政许可法呼之欲出。从1996年的征求意见稿到草案的形成,再到正式通过,《行政许可法》经历了七年时间才出台。这部法律的制定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对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进而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这部法律实施至今两年来,也在实践中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本文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这两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并对如何完善行政许可法进行了相关的阐述。
论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两个大方面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论述,并对《行政许可法》的创新之处进行了讨论,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着重大的意义。虽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但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两年以来所暴露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文第二部分,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这两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法》实施两年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分析。一方面,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思想观念陈旧、实施机关清理不到位、实施机关为了“既得利益”相互抵触而规避法律、相关专业技术组织亟待建立和完善四个角度,对《行政许可法》实施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的论证。另一方面,归纳了《行政许可法》在实施程序方面遇到的问题,分别从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程序、审查程序以及听证程序这三个环节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针对从如何解决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这两个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出发,探讨了完善《行政许可法》的针对性措施,并由此展开得出了一些相关启示。
文章最后得出的结论:笔者从正反两方面客观评价了《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两年来的积极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的分析论证方法提出了完善行政许可法和健全行政许可制度的建议,旨在完善这部法律,达到其原本的立法初衷,发挥其自身更大的价值,并以此规范行政机关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最终达到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