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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的改编是影视剧本的一个重要来源。在中国,老舍先生的作品是被改编成影视剧最多,而且质量很高的一位,其文学作品本身的魅力和影视剧的广泛传播,在群众中都有较大的影响。老舍先生的文学作品适合影视改编。情节的单纯与集中,故事的传奇色彩,通过冲突来刻划人物、善写人物对话等诸多表现手法,都使得老舍先生的文学作品进行影视转换成为可能。老舍文学作品的文艺风格为影视生产提供了动力,作品的文化内涵也使得影视接受具备了条件。这也是老舍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得到影视剧大量改编的重要原因。本文主要从黑白电影《我这一辈子》(1950年)、《方珍珠》(1951年)、《龙须沟》(1952年)和彩色影片《骆驼祥子》(1982年)、《茶馆》(1982年)、《月牙儿》(1987年)以及电视剧《四世同堂》(1985年)、《我这一辈子》(2002年)等影视剧改编的成败得失来说明老舍文学名著改编的基本状况。造成老舍先生文学名著影视改编成败得失的原因,本文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一是不同的艺术媒介之间根本的区别。文字与影像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媒介,两种媒介在转换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障碍,使得影视作品改编为文学作品难免会有遗憾。本文将引用“艺术媒介决定论”思想来阐述这个问题,并引发文学名著的影视改编在“文字”与“影像”这两种媒介转换过程中如何进行再创作的问题。这是本文的一个创新点。二是改编理论与改编方法方面的原因。名著的影视改编,要做到情节结构、时空处理、视听造型、风格处理等都要忠实于原著。现代史学大师陈寅恪要求阐释历史要做到对前人及其思想的“了解之同情”,在中国哲学史的领域里有过精辟的论断。可以把这种对历史研究的态度运用到对老舍先生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创作之中。这也是本文的另一个创新点。文学名著的影视改编要忠实于原著。这就要求影视改编者首先要热爱原著,吃透原著。这样,才能够把握住原著的“魂”。另外,还需要影视改编者有深厚的影视艺术功底,能熟练地运用影视技术手段来实现文学艺术的成功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