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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构式语法”的理论背景下,描写并论证了现代汉语重动句的句式语义。认为,重动句作为一种区别于其他句式的独立的结构,表达的是“S在VO方面怎么样”的语法意义。 全文共分七章。在文章的主体部分我们首先从动词V、补语C、宾语O能否共现的角度对重动句的句法特征作了较为详细的描写,认为单纯考虑句法结构的特点、考虑结构间的句法关系,我们无法对重动结构的构成条件、使用机制、与把字结构等相关句式做出一个统一的解释。因此,我们指出,重动结构是一个独立的结构,是一个句式上的“完型”(geatal),具有区别于其他句式的独立的语法意义,我们应该从构式语法的角度来解释重动句在句法结构、使用机制、与相近相关句式间的转换限制等方面所体现的特点。同时,我们对前人所提出的【持续】、【重复】是重动句的语义特征这一论断进行了验证,得出了不同于前人结论的观点,认为“非持续性的瞬间动词”同样可以进入重动结构构成典型的重动句,【持续】、【重复】不是重动句的基本语义特征。 然后本文按补语述谓施事主语、受事宾语、谓语动词、旁及对象等对重动句的语义特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论证了重动句的句式语义可以统一为“S在VO方面怎么样”;并指出由于句式语义的不同,典型的重动句和典型的把字句在相互的转换限制上呈现这样一种等级序列: 典型把字句→非典型把字句→不成立把字句→典型重动句 典型重动句→非典型重动句→不成立重动句→典型把字句 由于本文指出并从句法形式上论证了重动句不同于其他句式特别是把字句的句式语义,因此,有助于我们对重动句所呈现的一系列形式特征的解释,也有助于外汉教学。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尝试从描写到解释。在描写、论证过程中努力秉承形式主义的操作风格;在解释时,则接受了功能主义的部分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