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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行政人格是行政人在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通过行政管理活动所反映出来的,具有总体指向性的特有身心特征。它是行政人存在的总体特征,也是社会形态诸要素所规定的行政人的本质特征,显示出行政人作为群体的价值观念。在一定意义上,社会形态对行政人格的形成与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三个层面:社会关系是群体行政人格生成和发展的外部环境:社会制度是群体行政人格生成和发展的直接动力;社会观念是群体行政人格生成和发展的价值导向。因此,不同的社会形态往往会要求不同的群体行政人格与之相适应。而群体行政人格冲突则是指,在具备多种社会形态要素的转型期社会,不同行政人在多元群体行政人格指向中,在无所适从、自我怀疑的状态下生成的不同行政人格之间的抵牾。它具体表现为三种冲突:官本位、工具性、服务性,上级依附、组织依附、个性独立和重德、重绩效和重和谐。从本质上来说,群体行政人格冲突是三种不同指向的行政人格并置所带来对立统一。从社会形态角度来审视行政人格冲突,我们揭示出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形态要素多元并生是群体行政人格冲突的深层次原因。社会形态取决于其生产力的水准,而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具备的后发现代性特质正是多元生产力水准的并存,由此带来了社会形态要素的多元并存。其中,社会关系上的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服务关系并存带来了行政人对自身定位的不同取向;社会制度上的层级依附、制度依附、个人独立并存带来了行政人对自身独立性认知的不同取向;社会观念上的以德取人,以绩效论人与以和谐发展论人并存带来了行政人对自身期许的不同取向。这些要素都使得行政人不再作为一个整体有大体一致的取向,而是各执一端,或是犹疑不决,如此种种,都带来了群体行政人格内部的冲突。因此,调适行政人格的冲突就必须在社会形态中这三个层面进行调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