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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的逐步实施,我国体育需求将从低水平、单一化向多层次、多元化扩展[1]。现如今,面对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众对各项体育需求的迫切程度已不言而喻,其中对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的需求表现得尤为突出。而以政府向社会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大众提供优惠甚至免费的场地便是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大突破性尝试。在《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承接体育公共服务[2]。随着近几年信息技术、电子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体育”模式渐成趋势,这也为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在新时期的运营提供了更多借鉴,同时也为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创造更多可能。本研究以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为切入点,以公共产品多元供给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为理论依据,运用文献资料、实地调查与访谈、案例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并根据佛山市禅城区、长沙市和广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的开展情况,湖北省和南京市的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项目运营案例,发现地方政府向社会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并从理论上的地方政府层面对政府购买项目的购买和供给进行操作运营分析,针对各问题指出当下的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项目运营缺乏法律制度保障,且无详细的指导性目录或实施细则,项目的绩效评价及监管是实践中较难把握也是漏洞最多的方面;另外,现阶段的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项目最适合以APP的形式落地,且明确APP运营合作方和项目供给场馆的选择等环节的重要性。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兼顾各群体利益和需求、扩大受惠人群数量和范围,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引入运营第三方实施监管,建立入围场馆巡查机制,全面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并开放绩效评估机制等。由此为我国各地方政府向社会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提供运营参考,并丰富学术界的理论研究,从而进一步缓解场馆资源闲置和部分百姓运动难矛盾,改善优惠及免费的体育场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现状,不断扩大受惠人群数量和范围,让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成为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最大的惠民工程,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