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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文旨在研究国内外药品广告监管现状和规范管理的政策解析,通过国内外药品广告的管理现状对比分析,结合我国电视药品广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为政府相应政策的完善和规制提出建议,以期净化我国电视药品广告环境。方法:本研究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社会领域中与大众健康息息相关的信息传播问题。采用了①文献研究法。利用天津医科大学图书馆资源,天津高等教育文献信息中心的文献资源,查找和药品广告、媒体药品广告、药品广告监管和国外药品广告监管的相关文献、图书等资料。②现状调查。通过制定的调查方案,进行分层抽样调查。选取中央综合频道、四直辖市卫视频道、天津公共频道六个电视台,在调查周期内的7:00-24:00对药品广告播放时段、药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广告形式、针对病症、经典广告语等六类指标进行记录,建立数据库、分析数据。③问卷调查。自行设计针对电视药品广告满意度的问卷,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本次研究的调查对象,选取大津市区及环城四区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的259名受众进行问卷调查,对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学描述和1分析。④运用PEST分析法,从政治、经济、社会、技术方面对我国电视药品广告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为制定规范化的管理政策提出建议。结果:(1)在本研究中,通过对我国电视药品广告的现状调查,在选取的调查时间里,观察时段共计12天12240分钟,共记录广告5764次,涉及64种药品和保健食品。电视药品广告类型多样,明星或名人代言药品广告和儿童药品广告在其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分别占总记录广告播放次数的44.4%和26.6%。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频现,共记录虚假、违法药品广告504次,占所调查的全部播放记录电视广告的8.7%。其中卫视频道376次占卫视频道药品广告播放次数的7.2%,天津公共频道128次占该频道药品广告播放次数的76.2%。(2)通过问卷调查,91.1%的调查对象有看电视的习惯,71%调查对象表示印象最深刻的药品广告获取途径为电视。电视媒体是覆盖面最广大众媒介,也是人们药品广告获得的最主要渠道。和全部调查对象中,76.1%的受众能感知电视传递的药品广告的信息,对电视药品广告的认可率达到39.4%,体现了电视传递信息的影响力;27.8%认为电视药品广告的播放数量是适中的。在对人们选购药品时的依据的研究中表明:57.1%的药品选择是遵循医生指导,而根据药品广告选购药品者占到了30.9%,可以看出,药品广告对于人们选购药品的影响不容小视;来自不同区域和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对于药品选购依据差别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在全部调查对象中认为自己药品知识丰富的占30.1%,认为自己药品知识匮乏的占17.8%,表现出对药品知识的客观需求,来自不同区域的调查对象具备药品知识情况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全部调查对象中当买到假冒伪劣药品时只有39.4%的人有意愿将采取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同区域内调查对象的反馈结果差别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接受不同教育背景的调查对象的做法差别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电视是覆盖面最广的媒体,也是人们药品广告获得的最主要的渠道之一。电视药品广告对于人们选购药品有很大的影响力,并进一步的会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因此做好电视药品广告监管意义重大根据“广告对药品应用的影响”的问卷调查和电视药品广告的现状调查的数据分析,以及国内外药品广告管理现状的对比研究,发现我国电视在药品广告的传播中尚存诸多问题,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法规、监管方而下功夫同时药品广告主体和电视药品广告受众也有责任和义务从自身做起,净化电视药品广告市场。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药品流通领域及电视媒体自身发展的需求,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冲击,采取一些不当的趋利行为,电视药品广告的乱象即是其中的具体表现。但规范电视药品广告是一个长期艰难的工作,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主导,改善现行监管体制、建立审查处罚统一的监管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畅通投诉渠道、做好宣传工作等;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广告主体、和广告受众等社会方方面而力量的配合。只有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真正地将我国的药品广告市场发展实现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