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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权强县”改革是涉及行政区划层级调整的情况下,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的政策举措,以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县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与拓展。“扩权强县”改革是“强县扩权”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扩大化与深入化的扩权改革。2007年陕西省启动了第一轮“扩权强县”改革,选取户县等15个县级行政单位作为扩权改革试点。按照相关原则和制度规范赋予了试点县与地级市同等的七个方面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009年陕西省又启动了第二批“扩权强县”改革,选取府谷等5个县列为扩权试点。在原有基础上,将权力增至十四个方面45项审批事项。经过前后6年扩权改革,陕西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有待进一步深化扩权改革的问题。我国浙江、四川等省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扩权强县改革,积累了大量可以借鉴的经验。本文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浙江和四川两省的扩权经验进行梳理与比对,提出了陕西省此次扩权改革的借鉴之处,并在此基础上,对陕西省“扩权强县”改革提出了与相关政策性要求衔接的措施与建议。以期能够为陕西省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改革以及尽早实现“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