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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故作案人、与作案人相关的人以及假想犯罪的相关人员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都有可能实施反侦查行为。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反侦查行为在杀人案件中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这使得对反侦查行为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约3万字。第一部分是关于反侦查行为概念的辨析。这个部分通过概念比较辨析了反侦查行为的一些概念,在此基础之上,笔者结合当前《宪法》修改、《国家监察法》颁布的背景对反侦查行为的主体、目的、客体、时间进行了探讨与界定。第二部分是关于反侦查行为分类的介绍。这个部分首先列举了当前学术界对反侦查行为的常见分类,随后笔者结合第一部分对反侦查行为客体的研究成果,根据反侦查行为客体的不同,将反侦查行为分为证据型反侦查行为和线索型反侦查行为。与上一部分相比,这一部分是递进与扩展,通过对反侦查行为进行分类,揭示反侦查行为客体的本质,并为后面对反侦查行为的列举做铺垫。第三部分列举了杀人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线索及反侦查行为的具体表现。这个部分是对第二部分中反侦查行为分类的递进,举例说明了证据型反侦查行为中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的常见反侦查行为和线索型反侦查行为中对心理痕迹、嗅源、心理测试(测谎)结论等线索的常见反侦查行为。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杀人案件中反侦查行为出现率高的原因。刑法对杀人犯罪惩罚严厉、反侦查行为主体能够认识到杀人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反侦查行为主体有趋利避害的心理、侦查工作具有局限性、反侦查行为主体有获取侦查知识和反侦查知识的途径,这五个原因共同导致了杀人案件中反侦查行为出现率高的现象。第五部分介绍了反侦查行为的识别及应对措施,这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所在。在第三部分对反侦查行为列举和第四部分对杀人案件中反侦查行为出现率高的原因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反侦查行为的识别和应对的措施。在反侦查行为的识别措施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从反侦查行为客体入手,发现反常现象,识别反侦查行为;二是从反侦查行为的行为方式入手,识别反侦查行为;三是深入研究证据型与线索型反侦查行为,发现再生证据和再生线索。在反侦查行为的应对措施方面,笔者提出了六点建议:第一,加强侦查人员的怀疑意识、观察和分析能力;第二,做好侦查中的保密工作,堵塞反侦查行为主体获取侦查知识的渠道;第三,重视犯罪心理痕迹分析技术的运用;第四,发挥微量物证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第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使用强制措施;第六,重视反侦查行为的理论研究,通过对反侦查行为的研究促进侦查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