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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不仅是生活资料和享受资料,同时也是重要的生存资料。住房保障制度就是国家或政府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水平的一种制度。建立完善的住宅保障体系,让每个居民享有居住权,体现了对人的基本生存权力的维护。这不仅是反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也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保障制度提供的公共住房是我国住房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现有的住房制度中,住房保障制度主要体现在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住房保障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推行住房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及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住房始终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和消费载体;城市住宅始终是投资昂贵的消费品;任何一个国家及其不同发展阶段,收入低的贫困人群始终存在。以上三条决定了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需对低收入人群实行住房保障。本文通过对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大,地价、房价不断攀升,居民的贫富差距加剧等我国面临的现实情况分析论述,得出了在大多数居民购房无力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这项工作显得尤为必要的结论。然后对相应的住房公共政策进行了国际比较,通过横向比较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及模式以及对国外住房保障政策成熟经验的总结,使我们在对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经验了解、借鉴的同时也认识到我国现阶段住房保障制度的不足和差距,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实践依据,开阔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本文通过纵向比较中国住房保障政策的演变,说明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经历了一个较长期的探索和制度化、规范化的阶段。虽然我们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提出得比较早,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就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但真正全面建立起住房保障制度的城市却不多,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偏差和不足,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认识当前我国住房制度的局限性,并不是为了否定它,而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它,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我国住房市场的发展也不例外。本文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住房市场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房地产在我国现阶段的产业地位的情况下,针对前面论述的住房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原则、具体途径和对策建议。在对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建议上,提出了“先租后售”和“捆绑式供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