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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让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及其监管者不得不再次重新审视本国的金融创新活动与金融监管政策。众多学者的研究已经表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但在“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的动态博弈链条上监管空白一直无法避免;美国的金融体系一直被视作成功的典范,但还是出现了金融创新过度,金融监管缺失而引发金融危机的情况。究竟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应保持怎样的辩证关系,使得金融创新促进经济金融发展的同时,又能够通过金融监管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隐患,是一个亟待进一步研究的老问题、新课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本文首先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两者关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了梳理,并归纳为约束论、合作论、良性互动论、功能促进论等几种观点。然后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回顾,为下文的写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第三章是我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现状描述,同时也发现当前形势下我国金融创新与监管所面临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探索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本文首先在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下对金融创新与监管的成本收益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同时将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作为两大博弈主体,假定双方都相互了解对方的得益情况,构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并得出两者是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结论。然后是对本轮金融危机下美国金融体系“监管空白”的出现进行深入分析,一方面借鉴Ashok Vir Bhatia(2007)的思想,创新性地将美国金融部门的所有机构划分为一个高度监管的“核心”和一个轻度监管的“边缘”来进行分析其金融创新活动;另一方面通过介绍美国注重“核心”与“市场纪律”的监管理念、从“核心-边缘”分析美国的金融监管结构、介绍后危机时代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来探讨其“监管缺失”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最后一章是结合上文的研究对我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发展给出相关建议,认为我国的创新与监管应并行不悖,一定程度上保持同步;要明确我国的金融发展路径,不受外部变化影响;在完善监管体制的同时,鼓励并发展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