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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城乡之间社会福利水平巨大差异的历史背景之下,宅基地制度担负着保障农民居住权的重要作用,是农村地区替代性社会保障供给的主要提供者,这也是宅基地制度自诞生以来基本上遵循着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取得的重要原因。长久以来,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取得在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以及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不断地发展变化,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取得制度所固有的不足以及弊端也在实践当中不断地显露真容并导致人们对其制度的合理性产生质疑,如何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实际需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改革的重点。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先后发布,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选取了33个地区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展开,而有偿取得则成为了改革的核心突破口。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的改革试点在进一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作用、提高集体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等诸多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也存在试点改革范围过窄、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力图在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构建出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以期能为我国后续法律制定工作略尽绵力。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的正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基础。首先,笔者从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的内涵方面入手,论述宅基地制度所具有的物权属性及其制度特征;其次,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取得制度与我国当前社会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偏离;再次,从理论上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的合理性;最后,从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的功能出发,论述有偿取得对于解决当前中国宅基地现实问题的实践作用。第二部分是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试点考察评析。首先,对浙江义乌、江西余江、宁夏平罗的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试点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其次,对相关试点地区的有益经验进行总结;最后;对改革试点过程中的不合理以及规定的不清晰等问题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是就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的建议。笔者在对改革试点地区经验与不足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为构建一套符合我国现实需求的宅基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制度提出建议: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作用、明确有偿取得适用范围、构建有偿取得价格形成机制、构建有偿取得分配管理制度、构建有偿取得监督制度体系、构建有偿取得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