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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建立并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房地产税收体系以及一些主要税种的不足和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和完善当前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已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房地产税收理论的阐释,归纳并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税制基础上,对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内容摘要如下:第一部分:房地产税收制度概述。涉及两个方面内容。首先简述了房地产税收、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基本概念以及复合房地产税制的几种表现形式:房地产取得、房地产保有、房地产转移税制,目的是为本文论述提供制度和理论背景;其次,介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税种设置的基本类型,即按性质和作用划分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财产行为税类三种类型,以为本文后面章节关于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缺陷分析以及对策研究作好铺垫。第二部分: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学理分析。这是分析问题的理论研究部分。该部分通过学理分析,首先是分税收的中性论及非中性论对房地产征税依据及理论进行评析,得出房地产税收理论依据具有多样性和动态性的结论;其次围绕税收效率、公平、稳定、中性原则论述房地产课税原则及选择;最后运用经济学理论,揭示房地产税收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实现社会公平、调控房地产市场良好运行中的重要地位。第三部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该部分首先总体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结构性缺陷;其次对房地产税收实体法缺陷进行逐一剖析;再次查找分析房地产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得出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导致对房地产市场的经济调控功能不能有效运行。第四部分: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启示与借鉴。通过对国外房地产税收“重保有”、“少税种、宽税基、低税率”、税种设置明确、税基管理制度完备等相对成熟的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提炼。总结出国外房地产税制建设的基本经验,以寻求其税制体系对于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完善有益的借鉴意义和价值。第五部分: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具体对策。这部分内容作为本文重点,首先,提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思路:以结构优化、功能强化、规模壮大、制度简化未目标,以税收适度调控、“正税,明租,少费”、优化税种设置、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为思路;其次,针对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缺陷,借鉴国外及地区的成功经验,按照前述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对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种进行合理配置和完善:取消部分税种、改革土地增值税和开征新税种,并着重对房地产保有税收——物业税的基本框架以及具体操作进行论述;再次,探寻加强和完善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保证房地产税收制度能够有效运行的征管手段;最后提出建立规范房地产收费制度、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深化城市土地和房屋管理体制改革房地产税收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消除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非税收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