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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作为一种劳动保护措施,是用来保障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政策工具。同时,最低工资制度也是各国政府干预劳动力市场价格形成的重要手段。虽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起了自己的最低工资制度,但这个制度是否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以及增加就业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最低工资制度在长三角地区已经实行了19个年头,在保障社会稳定和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在长三角地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最低工资制度在保护低收入群体方面的作用正在弱化,劳动者不仅无法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受到物价上涨的侵蚀。在劳动力流动自由化、劳资实力对比发生转变、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东部地区开始产业转型的情况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于长三角地区的持续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最低工资就业效应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但国外学者大多聚焦于最低工资标准对发达国家就业的影响,而国内学者则更多关注全国层面上的最低工资就业效应,很少关注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区域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因此,本文立足长三角地区,着重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来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所带来的影响。从理论分析方面来讲,本文从传统劳动力供需理论入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作用机理。进而根据长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二元四级”的特点和劳资相对实力转变的现状,运用目前学术界流行但相互对立的两种分析方法——完全竞争模型和买方垄断模型来分析最低工资就业效应。最后再结合上述理论分析,针对长三角地区提出了劳动力流动下的最低工资就业效应模型,本文发现在当前状况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提高长三角地区的劳动力就业水平。从实证分析方面来讲,本文根据长三角地区11个城市的年度数据,采用固定效应的变系数面板数据模型分析最低工资就业效应,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总体上会对各个城市的就业水平产生显著的正向效应,但弹性系数较小。最后,本文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针对性地从制度设计、最低工资标准、就业渠道、人力资本、宣传和执法六个方面,为长三角地区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