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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源于西方法制健全的国家,首先被应用于司法领域,而后逐渐被引入行政领域、立法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术,我国开始引入听证制度,《价格法》中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标志着听证制度进入我国公共决策领域。本文从探讨公共决策听证的概念着手,分析了公共决策听证制度在西方国家产生的理论基础和在我国建立听证制度的法律依据;然后从听证的民主价值和听证的技术效率两个角度共六个方面分析了公共决策听证的功能,肯定了听证在现代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意义;回顾我国听证制度的初步确立过程及实施取得的成效,从听证程序本身设计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