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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是指1937年--1948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延安渡过的不平凡的历史时期。同样也是也是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和法治理论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部分,为建国以后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这一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主要以毛泽东的法治思想为主,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治教育等内容。 本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束语总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研究这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难点以及对法制和法治的辨析。第二部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优秀的传统政治文化、西方法治思想以及中国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实践经验来分析了党的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第三部分重点阐述了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思想、人民民主权利与专政思想、依法倡廉治贪思想、普法守法思想和司法思想。第四部分着重探讨了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特点。包括立足于革命根据地的实际、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坚持人人平等,反对特权、立法具体化。第五部分主要总结了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历史经验及当代价值。包括坚持先进的法治原则、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创建司法民主制度、严格执行法律制度以及当时法治思想的不足之处。第六部分为全文的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