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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数字阅读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数字技术的发展给传统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了回应实践的需求,“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概念在2001年《著作权法》中被创设。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立,是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一大进步。然而,随着数字阅读的普及,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事件频发。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居高不下且逐年递增。所以,研究网络环境中,作品的数字化传播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网络文学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推动着数字阅读的普及,也是当下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重灾区。鉴于此,本文以原创文学网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研究对象,首先界定原创文学网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分析原创文学网站的运营模式,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对于原创文学网站的意义。总结当下原创文学网站面临的主要侵权问题以及纠纷频发的原因。并分析当下我国原创文学网站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现状,对我国现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存在的不足加以阐述。最后总结原创文学网站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管理与保护,提出以网络内容服务商实行著作权集体管理,实现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实现网络服务商,使用者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三者的共赢。并探讨对于网络内容服务商的监管模式,以期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提供有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