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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IPO方式进入股票市场筹集到发展所需资金后,本应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招股项目,可近些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却频频改变IPO募集资金的原定用途。这种变更募资投向的行为不单单是上市公司自身的投融资决策问题,可能也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及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有关。它不仅影响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及其自身的长远发展,还影响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实现,也关系着我国证券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正基于以上的背景,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分析IPO募资投向变更的现状,探究变更行为发生的原因,再从相对融资规模的视角实证检验上市公司变更IPO募资投向的动机与效果,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这为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参考。本文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论文从实际背景出发,在综述国内外已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提出研究的思路,简要梳理了募资投向变更行为研究的相关理论;其次,在界定IPO募资投向变更行为的概念后,简要回顾了我国IPO募资监管制度,重点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IPO募资投向变更行为的现状,从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及上市公司自身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募资投向变更行为发生的原因;再次,从相对融资规模的角度检验了上市公司变更IPO募资投向的动机与效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变更行为总体而言是一种善意变更行为,相对融资规模越大的公司越有可能变更IPO募资的投向,变更投向后其经营业绩改进幅度会越小;最后,提出防范上市变更IPO募资投向的有关政策建议,指出我国证券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IPO募资监管制度与募资使用信息的披露机制,减少行政力量的直接干预,市场上的投资者在科学理性投资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上市公司也需从各方面规范自身募集资金的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