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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基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从法律层面上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确立了以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保护子女合法权益为特征的新婚姻制度,它的诞生无论是对人们长期以来的思想意识还是对中国传统婚姻家庭模式都是一次巨大的冲击。为了使新婚姻法的落实真正地走进千家万户,为群众普遍接受,从中央到地方、从人民政府到各人民团体都做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贯彻落实工作。山西省政府从1950年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到1953年贯彻婚姻法运动月结束,经过三年的努力,在婚姻法贯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婚姻制度的变革或人民思想的转变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新婚姻法的普遍深入和贯彻落实不是短短三年内可以完成的,受国家经济、政治形势和民众思想局限性所制约,贯彻婚姻法仍然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任务。本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分析阐述了新婚姻法诞生的背景、过程、内容及意义;第三部分为本文的重点,论述了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的过程,着重介绍了是谁在贯彻实施和怎样进行贯彻落实的,并对贯彻婚姻法运动的高潮(也是最具代表性的行动)——1953年3月的贯彻婚姻法运动月进行了详细介绍;第四部分则是对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