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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作为保障社会安宁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随之伴随而来的“执法者违法”现象却一直是困扰法学界与警学界的顽固问题。本文正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和比较的研究方法,从我国现阶段警察执法问题出发,针对当前我国民众、政府和公安机关自身对该问题认识上的种种误区及现实中存在的诸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先是对警察、警察权、警察执法等基本概念和运作原理作出基本诠释。后以此为基础,从宪法学(主要是宪政理念)的角度分析了传统宪政理念的生成基础与核心价值;我国“本土”宪政理念的基础、主要特征及其对警察执法的影响。最后,沿这一路径,提出了若干应对设想。具体而言,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警察执法基本原理概述。该部分内容主要是对警察、警察权、警察执法等问题从概念、性质和基本特征上做一个分析与界定,重点论述了警察执法的法律性质、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在凸显警察执法对国家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的同时为下文论述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为宪政理念视野下的警察执法。该部分选择以宪法学中宪政理念为角度观察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对西方传统宪政理念的概念、生成基础以及核心价值等问题进行阐述,在对宪政理念有个概括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国“本土”宪政理念的基础、呈现出的特点及其对我国人民警察执法的影响展开深入分析,意欲在宪政理念的视角下,认识和把握我国警察执法中存在的特殊矛盾。第三部分为对策篇。该部分主要是在前面两部分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从宪政理念角度应对警察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最后,大胆尝试提出若干如强化警察宪法教育、确立警察正当程序理念等改进警察执法状况的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