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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中的时间与空间问题,历来是哲学家、理论家、艺术家所关注的传统论题。小说作为一种叙事文学,与时间的关系颇为密切。叙事是一种语言行为,而语言是时间性的,所以小说通常被视为时间的艺术。18世纪,莱辛在《拉奥孔》中就诗与画之间的差异做了系统的论述,从诗画不同的媒介切入,将两者区分为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在传统小说的创作中,读者亦能明显感觉出文本中强大的时间顺序和因果逻辑。小说总是保持着前后逻辑的一致性和故事的完整性,呈现出线性叙事模式。因此,对于小说时间性的关注和研究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偏好,小说的故事必然依赖于时间得以发展与体现。然而,到了20世纪初,现代小说的出现打破了情节的时间顺序,小说形式出现了全新的变化。与原来线性叙事模式不同的是,小说中的时间序列被取消了,读者无法从中找出时间线条,甚至无法读取时间,取而代之的是文本中无甚关联的种种意象和参照(reference)。1945年,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约瑟夫·弗兰克首次提出“空间形式(spatial form)”概念,发掘出作为时间性艺术中的空间结构,提倡读者依照空间逻辑而非时间顺序,去理解和看待现代小说,使得小说的空间化表现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概括而言,现代小说的空间形式是针对传统小说的时间性而言的,与传统小说的故事在时间顺序中展开不同的是,现代小说的情节在瞬间并列呈现,通过对线性时间的扭曲而创造了空间化的结构和印象。因此,谈论现代小说中的空间形式时,有必要从传统小说体现历时性情节的背景切入,以此才能达到对空间形式更为全面和深刻的感知。本文将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对弗兰克的空间形式概念进行探讨,旨在回到此概念产生时的背景,从现代小说的空间形式与传统小说的时间性的比照中,厘清空间形式的概念和内涵,试图探讨由它带来的变化和反思。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呈现传统小说的时间性特征,以此作为空间形式出现前的背景,并与空间形式形成对比;第二部分具体阐述弗兰克提出的空间形式概念,包括其在现代小说中的体现、空间形式的特征以及它形成的背景;第三部分主要陈述空间形式概念的提出所带来的变化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