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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有关问题一直都是理论界关注的重点,而地方财政收入能力方面的讨论则相对较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主要体现为地方经济与地方财政收入是否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涉及地方政府财政政策的制定,同时它也是构建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框架的基础。过多的地方财政收入会打消投资者的积极性,抑制经济增长;而过少的地方财政收入又难以保证地方政府对辖区内公共品的供给,减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经济增速放缓。通过研究地方财政收入能力,可以找到地方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切合点,通过寻求两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以实现经济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研究地方财政收入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伴随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增长,财政收入能力相应提高。然而我国的各个省份却由于资源禀赋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地方财政收入能力千差万别。对内蒙古来说,近几年经济飞速发展,地方财政收入规模相应增加,但却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高、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缺乏自主性、税收收入来源仍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等,这些都制约着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能力的提高。因此研究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运用比较优势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内生增长理论等理论方法,采用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对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能力进行分析。本文认为地方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因果循环关系及地方财政收入的结构都会对地方财政收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选取一系列的总量指标和结构指标,从各个方面对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能力进行分析,并找出制约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能力提高的因素。分析结果表明,要提高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能力,应当以提高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和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为主。同时,立足于内蒙古实际区情,借鉴国内外经验选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两条路径来实现地方财政收入能力的提高,同时伴以制度的完善、体制的健全和政策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