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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农业税,乡镇政府和农村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同时也赋予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新的契机和意义。乡镇政府处于中国政府体制的最末一级,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组织者,积极转变和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有利于机构改革走出“膨胀—精简—膨胀”的怪圈,关系到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关系到我国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因此,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进行规范的学术研究尤显必要。学术界有关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职能演变过程,职能转变背景,简单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农业税取消后,有关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成果更少,主要分析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问题,并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简单定位,探求乡镇改革的走向。总体来看,这些理论成果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系统性和理论深度均显不足,缺乏对乡镇政府职能的明确界定,尤其是很少涉及对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职能的研究。本文是在取消农业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双重背景下,针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学术论文。首先,界定乡镇政府概念,分析乡镇政权的结构与权力分配、乡镇政府的组织架构以及乡镇政府职能及其现实运行过程中的职能偏离。其次,通过分析现行乡镇财政体制的制度缺陷以及农业税取消后对乡镇基层组织财政运行的影响,透视县乡村之间的关系,凸显乡镇政府困境。再次,通过对乡镇政府困境的分析,把规范乡镇财政收支作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基于未来乡村治理多元化的视角,明确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强化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职能,把更新政府管理观念、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以及实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制等作为职能转变的途径。同时,提出依法行政(定编)和规范财政收支才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保障,为构建公共服务型乡镇政府做初浅尝试。本文的创新在于:基于财政视角,理论分析现行乡镇财政体制的制度缺陷,比较分析农业税取消前后乡村财政收支结构。注重从考察县乡村关系方面,来探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摈弃了以往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方面,一味地把政企分开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突破口的传统,提出在取消农业税,乡镇财政面临困境的具体情况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在于规范乡镇财政收支。同时,提出依法行政(定编)和规范财政收支才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保障,为构建公共服务型乡镇政府做初浅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