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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我国引进了PPP模式,在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之后,2014年PPP模式的研究和应用被推向高潮。历经四年改革,我国PPP市场迅猛扩大,施工企业积极转型投身PPP,成为PPP市场中最主要的社会资本类型。随着PPP项目大量开展,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了各种不规范现象,与施工企业相关的便是两标并一标。两标并一标作为激励施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有效措施,因政府规制不明在业界备受争议,这为PPP项目的发展埋下了隐患。委托代理理论表明,当委托人向代理人委派任务时,激励问题就会出现。导致激励问题的基本因素有两个,即当事人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和信息的分散化。在PPP项目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对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资本具有规制责任。因此,政府既要激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提高效率,又要约束社会资本利用信息优势损害公众利益。而激励性规制理论便是将规制问题看作一个委托—代理问题,着重研究如何在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之间进行激励规制框架的设计。基于以上理论,本文对两标并一标从激励和规制两个角度进行如下研究:第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结合实践、建立模型分析两标并一标的激励性质。首先从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政府与社会资本目标不一致、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三方面总结,在PPP项目中激励社会资本的必要性;然后基于利益目标和实践案例实证两标并一标对施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激励作用;最后利用模型证明两标并一标通过把建设和运营捆绑,具有提高施工企业在PPP项目中努力的激励性质。第二,基于规制失灵和激励性规制理论对两标并一标的规制失灵进行研究。首先从公共物品属性及民营化等理论分析明确在PPP项目中政府具有规制责任;然后对比施工企业参与PPP项目与传统施工项目采购规则、角色的不同,明确出现了规制失灵并归纳失灵环节;最后在失灵环节中通过对比、案例分析发现实践中出现的微观失灵问题。第三,基于激励性规制理论,针对前述规制失灵问题,提出以下规制措施重构建议:针对政府控制权过弱问题,提出建立初始高度信任或加强管理两种路径;针对资产虚化问题,提出提高估算精度并加强审计的建议;针对激励和抽租的两难问题,参考拉丰和梯若尔研究模型,提出均衡规则。同时基于激励性规制理论,构建声誉评价和设计优化分成的激励措施。综上,本文主要是利用文献综述、案例研究和定性模型的方法,在理论层面,分析了两标并一标的激励性质和规制失灵;在实践层面,基于激励性规制理论关于规制机制设计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提出规制措施。这为更好地发挥两标并一标的激励性质,保障施工企业在PPP项目中的重要作用提供理论与实践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