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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借助人工智能这类现代科技服务司法是一条适应司法改革需要,满足人民期待,实现高效、公开、公正司法的重要路径。而人工智能服务司法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人工智能在庭审中的应用即庭审智能化。基于此,本文结合国内外的庭审智能化现状展开研究,为后续庭审智能化的发展提供思路。首先,对人工智能在庭审中应用形式和我国庭审智能化建设现状分析。庭审智能化遇到的困境主要有四点:一是人工智能在辅助裁判中具有认知的缺陷,二是人工智能技术外包带来司法数据的安全隐患、复合型人才的缺失等多重风险,三是人工智能在庭审中工作失误的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四是在线庭审模式的不完善。其次,考察国外庭审智能化的应用现状。人工智能在庭审辅助裁判领域的应用是具有较高风险的,如算法歧视的问题;在对待人工智能工作失误归责问题上,国外的处理方式具有很大的超前性,如沙特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尚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在线庭审模式是国外庭审智能化应用的亮点,新加坡、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展的在线庭审模式各有其特色的发展方式,尤其注重线上与线下的结合。最后,结合国内外的庭审智能化现状来分析,提出我国庭审智能化走出困境的对策。第一,明确人工智能在庭审辅助裁判中的定位只能是辅助工具;第二,加强法律人的信息技术培训和加强对司法大数据安全的保障;第三,明确在线庭审模式的受案范围、应用范畴;第四,明确人工智能在庭审中工作失误的归责,可类推适用产品责任来进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