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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追求,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需要,关于公司治理的法律约束与规范问题势必成为中国法学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当然,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诸方面存在差异,许多国家其公司治理的表现形式也迥然不同。但是,作为公司治理中共同的因素或公认的法则,信义却跨越着越来越多不同种族、国家甚至地区的界限。时至今日,尤其在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海啸尚未彻底退却、人心依然存有余悸的现实背景上,关于信义义务的问题再次跃入人们的视野,逐渐成为热议的焦点。本文以“麦道夫案”、“三鹿奶粉事件”为典型案例,在概述案情、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对事件中涉及的责任者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另一种路径下的反思——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着力于董事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平衡问题,细致解读董事的信义义务特别是违信责任的追究制度,归结到信义义务在现代公司权力配置中的价值机能之阐释以及构建董事违信责任的追究机制必要性之论述。具体而言,在行文脉络上,主体部分划分为四个章次:第一章:概述“麦道夫案”、“三鹿奶粉事件”始末,以及进一步对比、分析两则案例之后,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视角下反思董事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平衡或者协调问题,特别是从制度层面论述建立健全董事违信责任的追究机制的必要性。第二章:阐释董事信义义务这一概念。首先,从法哲学的视角对董事信义义务作一理论解释,涉及信义义务的渊源、涵义。其次,从历史过程的角度梳理出董事信义义务流变的轨迹。再次,从法的设计理念和价值分析上对董事信义义务作一总结。第三章:以中国公司治理现状和现行《公司法》为例对董事的信义义务作一实然分析,希冀经由中国现状研究与法律文本解读,指出中国当代企业法人治理中的真实现实和存在问题,最终归结到,结合理论评述,借鉴国外经验,从立法制度的层面提出进一步改善的建议和路径。第四章:这一部分重点探讨了中国公司法视野下董事违信责任的制度进一步构建问题,主要论述四个问题点:(1)判断违信责任的归责原则;(2)判断违信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3)违信责任制度构建的关键以及重心;(4)违信责任追究机制的构建,着眼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概言之,本文将研究的重心放在第二至第四章节上,着眼于法律理论的创新品质,法律与现实的互动关系以及法律制度的设计三个方面,研究和借鉴国外关于董事信义义务以及违信责任的有关规定,深入思考董事在公司中的权力与义务,从而为构建中国公司法视野下的董事信义义务与违信责任制度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这对于解决我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等现实问题,从而使我国的公司治理真正建立起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竞争力的21世纪的现代企业制度,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无疑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