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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国家最基本、最经常的职能之一,也是政府的逻辑起点之一。相对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总体上呈相对落后状态。此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本身区域差异明显。为了维护社会正义、体现社会公平,履行我国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各级政府必须公平地分配财政资源、缩小区域差异,努力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等化,让全体农民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本文通过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阐述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等化的理论基础、内涵和目标表现,描述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异的现状,如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同和现代化、信息化程度不同等,接着从农村区域经济能力、区域制度选择和区域资源禀赋等角度详细分析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异产生的原因。本文还讨论了我国四大主题功能区的划分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等化的关系。这四大主题功能区包括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最后,本文在总结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所取成绩的前提下提出了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异的政策建议,具体如下:建立动态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构建纵横适度平衡的公共财政制度;优化基层政府行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