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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的暂时性特征直接影响着盈余信息质量。1999年中国证监会首次颁布了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规定,2008年10月又对其进行第五次修订。至今,中国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是否有用仍然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采用规范性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中国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现状,检验投资者是否对会计盈余中不同持续性的组成部分正确定价,进而得出中国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对投资者是否有用的结论。
本文首先系统地阐述了非经常性损益和会计盈余决策有用性的相关理论,梳理了国内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研究的文献,在此基础上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其次,通过对中国现行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面与影响力、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披露及影响的分析,说明了中国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披露现状和影响。然后,基于理论介绍和现状分析提出实证研究假设,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价值相关性进行检验,为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决策有用性研究提供经验证据。
在以上分析和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研究结论:中国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披露,提高了盈余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但由于制度规范固有缺陷、投资者专业知识不足等各方面原因,非经常性损益仍对投资者定价过程有影响,尤其是当非经常性损益多次发生时更是影响投资者正确定价。这说明中国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决策有用性仍十分有限。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原则导向界定非经常性损益,以表内列报、表外披露的方式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