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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11年为50.3%。而根据世界银行的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需不低于70%。为缓解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国家开始推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2014年7月1日起到2016年6月30日在中国的北京、上海以及广州和武汉四大城市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政府、金融中介机构和民众都有着各自的不足和疑虑,而导致试点运营效果甚微。正是由于我国目前该业务尚处发展初期,政府存在政策不完善、支持力度不到位、市场波动大的问题,金融等机构存在产品开发过于保守,机构积极性不高,民众存在对政策有偏见,传统思想保守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各个涉及部门的问题,并根据外国及我国现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注意事项,从政府层面来看,要完善相关政策,督促政策的落实,加强监督;企业方也要重视产品设计的本土化和灵活性,而民众要准确评估自身的状况,理性看待“以房养老”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