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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伙局”这一词语是民间俗称,他是由一些共同喜欢本土曲艺音乐的发烧友组成,他们按时开局,追求的是一种是自我满足、乐在其中的生活方式。一般以唱粤曲为主,偶尔会演奏“广东音乐”或表演折子戏。这些发烧友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严格、正规的音乐训练,因而各地“私伙局”只能定义为业余性质的民间曲艺社团。“私伙局”在广州孕育和成长,随着“私伙局”的流行和粤籍人士的迁移,其范围也扩大至珠江三角洲和整个广东大部分地区,甚至粤籍海外华人也会经常组织开局,一同演奏粤乐、演唱粤曲。“私伙局”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它是历史沉淀的结果,是粤籍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晶。 “私伙局”是历史的产物,它是广东上世纪上半叶音乐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音乐史学、民俗学、社会学的角度,对珠三角民间乐社“私伙局”发展史上的两个高峰期以及粤剧、粤曲之间“同腔同调”的特点进行详细阐述。 本篇论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私伙局”的社团式发展;第二章“同腔同调”;第三章“私伙局”的商业化及文化价值。第一章是从纵向上对“私伙局”建国前的发展状况做一个宏观描述;第二章是针对在“私伙局”中所演唱的粤剧、粤曲之间唱腔方面的演唱特点做深入研究;第三章是针对建国后至今,“私伙局”商业化行为和“私伙局”文化价值进行评述和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