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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政策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现,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整才形成目前的形态。本文将其发展归结为三个阶段:2007年之前,上海市开始尝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生活垃圾计量开始逐步规范,但对生活垃圾量的控制并未予以足够的关注;2008-2010年期间,垃圾分类办法不断得以调整,同时也制定了垃圾计划量控制的政策,作为两项并行的政策予以分别推进;2010年下半年,上海市政府首次提出“推进生活垃圾,促进源头减量”的概念,将垃圾分类与减量相结合,共同推进。上海市政府决心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政策以来,在2011年进入了实质性试点和推进,5月正式启动时,全市已经有100个居住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全市18个区县各选择至少一个街镇尝试开展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同时通过规范非日常生活垃圾的专项分流管理等手段,实现全市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降低5%的政策目标。通过对长宁区两个居民小区的试点研究,通过向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以及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访谈探索出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政策执行的现状。主要问题有:欠缺有效性、设施设置不完善、垃圾正确投放率低下以及居民支持率和参与度不高等。通过实验研究对两个居民小区进行政策改性,从加强宣传、改良收集容器、加强保洁监督等手段,再次进行数据统计,发现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的情况明显改善。发达国家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早于我国,具有较丰富的可取经验。为改进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需适当了解其他国家的现状,得到的主要经验启示有:重视全局政策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合理设计配套设施、构成系统立体化监管等。针对上海市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实际情况,结合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经验,对现阶段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政策的执行提出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政策制定,改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政策制定科学,有序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强政策组织,提供政策推进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引入政策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