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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相和歌”、“清商三调”、“三调”、“大曲”的四种歌舞伎乐形态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它们的形成及发展的历史,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考察它们的音乐型态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本文共分绪论、正文、结论三个部分:
绪论部分阐释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重点阐述了关于研究对象至今尚未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出本文对解决这些问题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所使用的史料文献。
正文部分以“相和歌”、“三调”、“大曲”三章分别论述了“相和歌”、“清商三调”、“三调”、“大曲”的形成及其发展历史,并对其音乐型态进行基本的分析。由于在以往的音乐史研究中存在“清商三调”与“三调”混用的状况,而本文论证了“清商三调”作为“三调”之源与“三调”的异同,因此对“清商三调”的论述与“三调”的论述合并为一章。
结论部分主要总结了“相和歌”、“清商三调”、“三调”、“大曲”相互之间的关系,并阐释了本文论题这四种伎乐形态合称为“三调歌舞伎乐”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