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程办事代理制是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公共服务”理念而进行地方政府管理模式创新和职能转变的有益探索,是地方政府在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摸索出的以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进行审批程序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实行窗口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初步经验,也是在建立“顾客导向”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的可喜一步。 全程办事代理制不仅代表一种全新的工作方式,更代表了一种全新理念的实践,即由办事流程再造所引发的政府治理理念和模式的转变,是面向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它有力彰显了政府管理的本质,即保障公民的权利,为公民和社会更好地服务。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是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有益探索,其意义在于,通过全程办事代理制这种方式,集首问负责制、便民服务窗口、办事承诺制等便民服务措施的优点为一体,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是在现行体制下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的重新组合,是政府办事机制和工作方式的创新。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后,只要符合对外公开的标准就要实行行政许可,专业集约化的办事方式使得政府在审批上更加简单快捷,将一线更多的监管资源从审批环节转移到对企业日常经营过程和对高风险产品的控制上,确保后续监管工作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本文通过对全程办事代理制先进经验的总结和药品监督系统实际的分析,提出在药品监督系统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建议。全程办事代理制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内容涉及药品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财务、宣传、人事教育、稽查等方方面面,只有从整体工作考虑,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才能完善以全程办事代理制为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综合药品监督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应遵循集约化、扁平化和专业化原则,合理界定综合药品监督服务体系的概念,科学架构组织系统,统一规范业务模式,本着“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管理更严”的目的,有效配置人员结构以及完善支撑系统,实现综合药品监督服务系统“观念上的法制化、组织上的扁平化、流程上的规范化、操作上的电子化、管理上的信息化、评价上的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