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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羁押通过对未经审判定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是各国在刑事诉讼中所广泛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尚没有对审前羁押制度较为完善的规定,即便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此也没有制度接入。我国《刑事诉讼法》于1996年修改后,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发生了显著的变革,主要表现在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条件、期限等规定出现了相应的变革,逮捕的条件也有一定的变更,羁押期限较之于以前更加明确。可以说,修改后的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确实更加完善,也标志着我国刑事法律制度朝着法治化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强制措施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超期羁押”、“变相羁押”、“久押不决”等。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虽然也对此进行了些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在本文中,笔者将从分析问题入手,以比较分析为主要分析方法,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对审前羁押的制度价值、内容进行了具体详细的研究分析,进而结合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立足我国国情,提出对我国审前羁押制度重构的一些设想。本文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章为审前羁押制度的概述。本章首先明确了审前羁押制度的概念,其次分析这一制度的性质,最后阐明审前羁押在刑事诉讼中的意义,通过对概念、性质和目的的介绍,对整个审前羁押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第二章以审前羁押适用程序、适用理由、审前羁押的期限、审前羁押的场所、审前羁押的救济途径为切入点,对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这一制度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反思,结合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三章为比较法视野下的审前羁押制度。本章主要介绍了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中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国家的审前羁押制度,包括逮捕与羁押的分离、审前羁押的法定理由、审前羁押的场所、审前羁押的期限以及对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通过对这些具体制度的分析,为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重构与完善提供学习借鉴的内容。第四章提出完善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一些设想。具体包括,确立独立的审前羁押制度,建立中立的羁押场所,完善羁押期限的规定,健全司法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