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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有其独特的功能作用和运营规律。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基本上是靠地方政府自身财力和积累按计划进行建设、管理,资金来源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两项收入。在新时期如何开拓创新,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实现建设过程市场化操作并改变投资效益低下的状况,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研究的迫切问题。福建省作为沿海改革开放省份之一,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水平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其他沿海发达省份相比也处于劣势,这势必会制约福建省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在总结福建省“十五”期间市政公用设施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就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借鉴国内外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先进做法,通过对“十一五”期间福建的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福州市区“十一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中的投融资问题,按项目区分理论进行深入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最后提出了深化我省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及策略,即规范社会项目投资公司,进一步发挥城建投资公司投融资平台优势,调整和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产品价格,项目融资,进一步做好完善利用外资,积极拓展民间直接投资,鼓励社会投资主体投资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优惠政策和政府投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等八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