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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全球化速度的加快,创新成为了继投资后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也是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打造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是吸引创新要素的新趋势。长三角区域作为我国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实施的核心区域,如何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之力优化协同创新环境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型升级的方向所在。本文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归纳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创新环境的内涵,演绎创新环境发展阶段中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基于政府与市场力量博弈,分析长三角三省一市创新政策强度,探究在制定和实施创新政策时政府如何放权与监管市场,从而共同作用优化创新环境。本文首先梳理了关于区域创新环境、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相关研究,发现已有研究中关于政府与市场博弈优化创新环境的研究较少。其次,基于创新环境理论刻画了创新环境结构及其发展阶段;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博弈理论,描述了政府与市场在创新环境优化过程中的角色地位,刻画了政府与市场对创新环境的作用机制。再次,用政策赋值量化法评估了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创新政策强度。从创新政策的角度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力量的博弈结果。用熵值法评估了长三角三省一市创新环境值,分析政府与市场角色地位与创新环境阶段是否匹配。最后是本文结束语,包括本文结论、政策建议、不足之处及展望。根据自身创新环境发展阶段的不同,地方政府选择对自身角色和职能进行动态调整。基于以上研究分析,得出基本结论:一是设计创新环境政策时,需要考虑该区域政府与市场的配合度及作用方式,选择市场还是政府发挥政策效应需要考虑政府与市场扮演的角色地位。二是上海市政府重视的知识产权制度及“政产学研”合作机制能够有效发挥创新环境对创新产出的作用,其政府举措值得其他省市借鉴。三是市场对创新资源如知识、技术、人才等配置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如果区域创新资源匮乏,则需政府主导的作用强有力推进创新资源的进入。四是在优化创新环境过程中树立“三螺旋”的综合创新思维,搭建“政府—企业—市场”结构,推动创新环境向创新生态系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