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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界由于对逻辑这门学科本身的内涵与外延没有定论,各种逻辑理论,尤其是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之争由来已久。当前逻辑学界有一种越来越强的共识,即强调一种对话的、多元的逻辑观,这种逻辑观认为,与其在逻辑界定上做无谓的争论,不如先把孰是孰非的问题搁置起来,提倡一种大逻辑的观点。在深化已有逻辑研究的同时,不排斥新兴逻辑学科以及各种应用逻辑学的发展。 本文并不简单地附和这种时代强音,而是从逻辑当前的处境出发论证一种大逻辑观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大逻辑观”意味着扩大的外延与深化(更基底、更一般化)的内涵。内涵的深化将使外延的扩大成为可能,因此,深层意义上的逻辑研究成为提倡大逻辑观的题中应有之意。这项研究可从两个切入点着手:1、通过逻辑史和哲学史的反思,深化逻辑研究的对象,把逻辑研究对象从推理形式拉到思维的层面上来;2、在20世纪有影响的哲学和逻辑理论中探寻逻辑的意义源泉与发展动力,突出逻辑与经验世界,逻辑与其他知识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最后,通过与宗教哲学方法论的一种类比,加深对逻辑发展史中的内在张力的理解,论证一种终极关切意义上的逻辑。 提倡一种大逻辑观不是要消除逻辑的内在张力,而是要正确地认识和引导这些张力。深层意义上的逻辑研究以及对逻辑发展史中内在张力的认识,为多元逻辑对话提供了一个坚实可靠的平台,也给大逻辑观一种反思后的“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