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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呈现加快发展的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提高。目前在土地流转中出现很大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无序性,使流转中资产流失严重,权属管理混乱,损害农民利益和影响农村稳定。土地流转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的速度也将加快。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的条件下,土地仍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是广大农民的生命线。农民对土地流转问题十分关心,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矛盾,影响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因此,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确立了农村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流转的形式、基本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准则。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在土地流转中妥善处理好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用地需要与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的保障关系。坚持农户的市场主体和流转主体地位不动摇,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确保流转收益为农户,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