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让与担保中债权人的股东权利

来源 :吉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shwingange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的民间借贷实践中,一直存在着典型让与担保的发展空间,而当下,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运行和发展以及注册资本登记制改革的推进,催生了实践中对股权让与担保的适用。较之典型让与担保,股权让与担保所牵涉的利益范围更为广泛,既涉及到进行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同时也将涉及公司以及外部第三人的权益。然而迄今为止,我国制定法也并未规定让与担保系一种担保物权,由此,即便是股权让与担保,也依然带有“非典型”的印记。与让与担保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相同,在股权让与担保的审判实务中,同样存在着对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让与担保的清偿方式、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流质契约效力的认定难题。然而,不仅如此,在股权让与担保中,因债权人受让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起码作为公司之名义股东而存在,于是,关于债权人是否具有股东资格及能否行使股东权利的问题成为了股权让与担保中的核心关切。以有限责任公司为对象,以基于股权让与担保而作为股东的债权人对股东权利的主张和行使为中心,本文首先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及学界在认定该问题时的立场主张以及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本文在分析该问题时的思考进路。从当事人进行股权转让之外观行为与当事人设立担保之内部约定分别观察,讨论股权让与担保各环节的法律效力,对债权人股东权利的行使作出法律规范意义上的认定。在让与关系下,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有关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定程序的债权人应当享有股东权利。原则上,除法定限制外,基于有效的股权转让行为而受让股权的权利人在权利范围与行使方式上不受约束,但是,在股权让与担保中,若债权人已与债务人达成有关权利行使的约定,亦或是公司对债权人受让股权之担保债权实现之目的知情时,受我国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一般性限制,债权人之权利范围与行使方式便存在来自于以上内容的约束。围绕当事人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债权人权利行使作出的限制性约定内容而展开,当事人于合同中对权利行使的具体约定并不当然的对公司与公司其他股东具有约束力,其因当事人是否向公司披露其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让与担保的安排而有所不同。进而,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的法律效果上,除对债务人之违约责任成立外,公司对债权人股权受让之担保目知情与否影响着其权利行使后果有效与无效的界分。最后,当事人以担保为目的转让股权后,作为股东之债权人与外部第三人所可能产生的利益纠纷是本文不可规避的问题之一。基于权责统一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规范,在肯定债权人得以主张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的前提下,债权人对交易中的第三人负有信赖保护义务。公司债权人向其提出请求,要求其承担股东义务与股东责任的,以及第三人主张善意取得受让股权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不得以转让股权的目的系提供担保为由进行抗辩。
其他文献
电子技术实验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仿真技术非常契合实验教学的需要,是教改实践的核心手段。应用仿真软件Proteus,不仅可以提高电子技术实验效率,丰富实验内涵,而且建
利用电力系统电磁干扰仿真计算软件包CDEGS搭建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模型,分别仿真交流1000 kV单回酒杯塔、1000 kV双回伞形塔和1000 kV/500 kV(220 kV)混压同塔四回输电线路对
LNG加注船作为一种为LNG燃料动力船提供加注的新型加注基础设施船舶,在国内尚处于初步研究阶段。基于已有事故案例的危险性,并结合《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作业指南(2017)》的相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宣传动员工作起了重要的作用。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在朝鲜战争期间,安徽省的宣传动员工作也在全省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展开。文章运用1949-1953年的相关原始资料如档案、报纸、地方志、回忆录等,以安徽抗美援朝运动中的宣传动员为研究对象,分析、探讨了该省运动开展的整个过程,并总结了安徽地区的成绩、经验及教训。第一章主要分析抗美援朝运动中安徽省进行宣传动员的背景。其一是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共
在工业革命以前,因受制于结构和材料技术,建筑外围护结构必须同时满足承重、围护、采光及通风功能,开窗面积非常受限,建筑内部较为昏暗。工业革命以后,承重体系和材料的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立德树人首次被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由此,教师既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也要重视生活化教学模式。一方面,新时代高中思想政治课生活
事实上,实施教育改革是,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并且为终身学习打好基础。学生的学习能力是学生本人在学习活动过程中成熟和在发展中成长,获得的自主学习能力。在课程中,作为教师应该相信学生的学习能力,给学生留足够的思考时间的同时将课程中的教学活动交给学生亲身参加,通过小组讨论和总结后教师与学生共同评价教学活动就教学效果比传统教学更好。因此,在备课的过程中,教师应考虑到学生现有水平,调整学习内容,给予学生更多自
在我国,对于众多市民来说,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已经成为大家心中孜孜不倦追求的既定目标,当然这或许需要用尽我们一生的奋斗存储。纵观我国的房屋买卖交易市场,居间人作为中间人的二手房买卖交易是其主要的存在形态。其中,居间人承担的主要是如实告知义务,他们需要告知与房屋买卖合同缔约相关的事项,为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斡旋于交易当事人之间促进交易的完成。然而房屋交易市场混乱无序,因此切实保障获取信